为规范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政策,保障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全体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奖助资金精准、规范发放。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体育与康复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我院国家奖助学金初审及相关评审管理工作。现将评审委员会名单及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委员会详细人员名单见附件,本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4日)。
公示期间,全院师生若对评审委员会组成及工作安排有异议,可通过实名方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广州校区:博B307钟老师、江门校区:5-322何老师),反映情况需真实客观、有据可查,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本评审委员会正式履职开展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