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校园正能量,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师生员工立足岗位、勤奋学习、扎实工作、积极奉献,经研究,决定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首次“校园季度明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校在职教职工(含专任教师、行政教辅人员)及在校学生。
二、遴选标准
详见《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季度明星遴选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
三、遴选程序与材料报送要求
1. 推荐申报
采取个人自荐方式。申报者需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季度明星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2.材料报送
各单位在12月29日下午17:40之前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及汇总表,广州校区报送至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弘美楼二楼,联系人:马晶晶);江门校区报送至7号楼203室(联系人:黄奕琳),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sdwbgs@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格式为:“季度明星申报+单位名称”。
请各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积极发动,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党委宣传部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