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6〕1号)、《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文件精神和《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二级学院核定工作小组初审,院系交叉互审,现将药物技术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4月24日,共计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向对应班级辅导员反映,逾期不受理。
排版:刘俊维
初审:袁 地
复审:林健强
终审:蒋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