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过党员和群众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并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拟接收刘子瑜等28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班级 姓名 25中医养生2班 刘子瑜 25中医养生2班 谭心怡 25中医养生2班 陈霖 25中医养生2班 黄立伟 25中医养生2班 汤钿钿 25中医养生2班 陈依雯 24中医养生1班 张蕊 24级中药学1班 黄振浩 25X中药学1班 曾灵枫 25X药学1班 陈佳埼 25X中药学1班 庄翼骏 25X中药学3班 岑思儒 25X中药学3班 陈培创 25X中医养生1班 陈奕睿 25X中医养生1班 孔嘉谊 25X中医养生1班 蔡彦欣 25X中医养生1班 温雨诗 25X药学1班 黄灵彬 25X药学1班 陈舒煌 25X药学1班 雷洁贤 25X药学1班 李连珍 25X药学1班 黄燕漫 25X药学2班 黄智冬 25X药学2班 邱嵩岚 25X药学3班 冯嘉敏 25X药学3班 莫玄 25X药学3班 黄国辉 25X药学3班 黄仲国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总支组织委员陈美君同志(电话:18319123117)反映情况。所反映问题必须属实,不接受匿名投诉。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药物技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初审:陈美君 复审:林健强 终审:蒋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