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文件精神及《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生申请与自评、班级评议、学院审核与汇总,学务部复核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议通过后,上报省资助系统进行困难等级认定,现将省资助系统困难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至4月24日。若有异议,请实名向辅导员反映,并提交具体说明。
以下是公示名单
初审 | 刘冰玲
复审 | 谢艳
终审 | 张蒙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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