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共3天。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
    二、调课安排:
    4月5日(周五)的课调至4月7日(星期日)。
    三、请各部门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
    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教学各部门特别是辅导员、班主任要提请全体学生遵纪守法,坚决不参与违法违规的活动,注意交通和饮食安全,确保财产和生命安全。
    特此通知。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