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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内控审计部工作职责

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学校董事会与董事会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董事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及学校对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落实国家、上级内部审计政策规定,围绕学校重点工作与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内控审计监督在学校综合治理监督体系中的作用:

一、根据学校董事会安排与工作要求,草拟学校内控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制定内部审计工作章程。

二、制定学校经济活动业务事项内控管理监督相关制度,并结合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变化及学校实际动态完善。监控检查各经济活动业务事项风险控制目标,确保落地执行。

三、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审计。

四、负责对学校相关领导干部(含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五、负责组织实施、配合开展学校的风险管理相关工作,包括专题风险管理项目、日常重要业务风险监控、编制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等。

六、组织专项风险排查工作,评估业务风险,协调业务与职能部门速达成风险问题解决的目标。

七、编制提交各项内控报告,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档案管理。

八、组织各项目审前调查和具体内部审计项目的工作方案讨论和编制。负责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定性评价、整理和审计证据的收集分析审计工作底稿。

九、对年度开展的内控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分类汇总,形成内控监督提醒函。做好审计意见反馈的收集或审计整改跟踪督促检查工作,根据董事会安排或要求做好后续审计工作。

十、对学校年度财务预算资金执行、决算报表实施全面审计监督

十一、制定本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制度与流程、内控管理相关制度及其修订。

十二、监督学校内控实施情况,根据学校董事会工作安排要求,组织开展学校经营活动真实性、合规性的监督工作。

十三、组织学校内控自我评价与监督工作,配合外部审计机关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内控审计,跟踪落实内控缺陷的整改。

十四、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开展评审。

十五、负责开展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学校董事会、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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